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质量保证是各级环境监测站的重要技术基础和管理工作,应与其它监测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检查,所需经费应有保证。
2、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资料资料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
3、需要签字依据【关于发布《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等三项制度的通知】中第五章第十八条要求:分析测试时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方法和最新版本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其他方法时,必须进行等效性试验,并报省级以上监测站(包括省级)批准备案。
1、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资料资料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质量保证是各级环境监测站的重要技术基础和管理工作,应与其它监测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检查,所需经费应有保证。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质量保证是各级环境监测站的重要技术基础和管理工作,应与其它监测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检查,所需经费应有保证。
3、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第八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依据本办法取得的环境监测数据,应当作为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目标责任考核等环境管理的依据。
4、第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履行包括制定规划、组建机构、建立制度、发布信息等职责。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适时组建直属跨界环境监测机构。第五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承担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
1、法律分析: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2、环境检测主要检测什么 环境检测主要检测方面有水质检测、空气废气、空气污染物、工作场所废气、固体弃物、噪声、辐射。除主要检测方面外,还有洁净厂房、洁净产品检测、食堂油烟检测、粉尘检测以及微生物检测等。
3、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4、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此学校甲醛超标,当地的教育行业相关环境检测机构应当履行监测义务。
5、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是环境监测的主体,负责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报告和发布。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审核、授权签字等环节中,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应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负责,并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等。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环境监测活动进行管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以及其他为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环境监测活动。第三条 环境监测工作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定职责。
3、一)环境质量监测:对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以评估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数据需满足国家或地方环保标准,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管理。第三条 环境监测包括:(一)环境质量监测。
2、第三条 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排污单位排污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开展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和服务性监测。第四条 省、市(行署)、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所辖区域内的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3、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依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应运而生。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环境监测活动进行管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以及其他为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环境监测活动。
4、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一)环境质量监测;(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四)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
1、第五条 环境监测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的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监测规范。本省的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监测规范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六条 省、省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分级组织建设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监测网络。其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网络的业务管理和技术管理。
2、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明确答案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是一套针对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类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包括监测网络的建立、监测计划的制定、监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监测结果的报告与公开以及超标处理等方面。
3、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依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应运而生。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环境监测活动进行管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以及其他为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环境监测活动。
4、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等。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5、第一条 为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其正常、有效运行,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